关于申报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通知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1-10-09 浏览:822次

根据江西省书法家协会第四次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新章程规定,现对申报2019年度会员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申报条件(根据江西省书法家协会新修订章程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
凡户籍在江西省境内和在赣工作或居住三年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赞成本章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本人提出申请,由团体会员单位组织推荐(省直单位的可直接向本会提出申请),经本会主席团讨论批准,履行入会手续后,即为本会会员。
(一)凡在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办的届展和单项展、主题展中参展一次以上者;
(二)凡在本会主办的届展中入展一次以上者;
(三)凡在本会主办的各项专题展、主题展和冠名展中入展两次或获三等奖一次以上者;
(四)本人创作的作品在《书法报》《书法导报》《书法》《中国书法》《书法研究》《书学》等报刊杂志发表两次者。
(五)本人撰写、编著的书法理论著作具有一定的学术水平,经专业出版部门发表、出版,经省书协组织相关专家认定有较高学术水准者;
(六)从事书法专业报刊杂志、书法家协会官方网站、书法家协会官方微信编辑,担任高校、中小学专职书法教师五年以上者,任设区市书协副秘书长以上三年者;
(七)在江西省书法培训中心举办的展览中入展两次或者获得三等奖一次以上者。
二、如何领取申请表、如何上报,截止上报时间?
1、符合条件的省直单位书法作者请直接到省书协领取(联系人:万老师0791-86269826),其他单位、地区的书法作者联系设区市书协、省直管县书协主席、秘书长领取申请表(为了上报的严肃性,申请表必须为省书协统一印制表格、复印无效)
2、由设区市书协、省直管县书协安排专人负责集中收集并集中上报省书协并附会员名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请不要上报。
邮寄地址:南昌市八一大道371号江西省文联书协
3、截止上报时间:2020年4月30日。
三、如何填写申请表?
为方便申报者填写,对于经常咨询的地方进行了图片展示,并作如下文字说明:
1、请准备作品两件,用于审核及存档(尺寸不小于斗方的完整作品),2寸照片3张用于制作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会员证姓名以此为准),省书协主办并颁发的入展证书2张或者获三等奖及以上证书复印件1张。
2、申报教育、理论、书协工作人员及其他的,请按照章程规定,准备相应作证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请表首页团体会员请填写所在设区市书协(例如南昌市书法家协会、九江市书法家协会)、省直管县书协(共青城市书法家协会、丰城市书法家协会、南城市书法家协会、鄱阳县书法家协会、瑞金市书法家协会、安福县书法家协会)

4、首页“证号”处空着不要填写
5、第二页个人信息栏目处请如实填写。
6、第二页个人成就、成绩处,请按照会员申报条件处规定进行填写,只填写由省书协主办的活动(时间、地点、活动名称、等次),要求言简意赅,其他活动请不要填写。
7、第三页简历处请填写个人工作简历(起止时间+单位+职务)
8、艺术经历处填写个人从事书法事业的相关经历。
9、最后一页,介绍人意见处请邀请两名江西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签字、盖章
10、工作单位意见请所在单位加盖公章、退休的老同志请原单位老干部门盖章、原工作单位在省外的请所在地书协盖章。
11、推荐单位意见处请设区市书协、省直管县书协加盖公章。
12、审批意见请空着,不要填写。
13、备注处如有其他要说明的请填写。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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